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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8章 江湖夜雨,殿上烛红(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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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曦觉得自己今年流年不利。

出宫微服私访,本是图个新鲜有趣,谁知马车走到半路就坏了。

秋日的雨来得又急又冷,豆大的雨点子砸在车顶上,又顺着裂缝渗进来,滴在她新做的云锦裙子上,洇出深色的水痕。

她气得想把驾车的暗卫拎过来打板子,可随行的两个暗卫正顶着雨修车,浑身都湿透了,瞧着着实可怜。她只好憋着一肚子火,带着贴身侍女往路边的一座破庙里避雨。

这破庙看着已荒废许久了,夯土的墙被雨水冲出一道道沟壑,屋顶的茅草也塌了一半。黎曦提着湿淋淋的裙摆推开那扇吱呀作响的木门时,一股浓重的血腥气就冲进了她的鼻子。

她身后的宫女惊叫了一声。

黎曦倒是没叫。

她的胆子向来大得很,过去当太女时,连御花园里那条最凶的狗都敢伸手去摸。她被咬了一口也不哭,反而拎着狗脖子把它丢进了御湖里。后来那条狗见了她就夹着尾巴跑。

不过眼前的情景,确实有几分吓人。

破庙的角落里,靠着墙歪着一个浑身是血的黑衣男人。他的衣裳被撕裂了好几处,露出的伤口还在往外渗血,又被雨水泡得发白肿胀。

他闭着眼睛,脸部的轮廓冷硬得像刀削出来的,脸上溅了半干的鲜血,嘴唇紧抿着,即使在昏迷中也带着一股不肯服输的倔劲。

他的手里还死死攥着一柄剑。

一柄又窄又薄的长剑,青光湛湛,无半点多余的装饰。

黎曦站在门口,雨水从她背后打进来,她浑然不觉。

她只是看着那个男人。

他的黑衣紧紧地裹着身体,被雨水和血水浸透之后,更贴合地勾勒出他身体的线条。腰窄而有力,肩膀宽阔,手臂上的肌肉即使在被血污覆盖时,依然能看出那种劲瘦而充满爆发力的轮廓。

“陛……小姐!”宫女紧张地去拉她的袖子,“这里危险,咱们还是……”

黎曦没有理她。

她径直朝那个昏迷的男人走过去,蹲下身来,歪着头看他。

他紧紧地闭着眼,睫毛被血和雨水黏在一处,轻轻地颤动着。他的脸很白,是一种近乎惨白的颜色,五官却生得极锋利,像是一柄淬过毒的刀,即使收了刃,也能让人感觉到危险。

黎曦伸出手去,探了探他的鼻息。

微弱,但还在。

她又去摸了摸他的额头,滚烫滚烫的,烫得她手指都蜷缩了一下。

“还活着。”她说,声音里带着一丝连自己都没察觉到的愉快。

宫女急得团团转:“小姐,这人来路不明,又伤得这么重,万一……”

“万一什么?”黎曦站起来,居高临下地瞧着这个昏迷的男人,像是瞧见了一件极合心意的新奇玩意儿,“他伤得连手指头都动不了了,还能吃了我不成?”

她拍了拍手上沾的血和雨水,转身对刚冒着雨进门说:“把他抬回宫里去。轻一点,别把人颠死了,朕……本小姐担不起这个人命。”

两个暗卫面面相觑,却不敢多问,只低低地应了一声“是”,便上前小心翼翼地架起那黑衣人。

黎曦跟着走了两步,忽然又回头,弯腰从地上捡起那柄剑。

她把剑翻来覆去地看了两眼,剑身上没有铭文,没有花纹,只有一层森森的寒光,这东西连个像样的鞘都没有。

但她握着它的时候,手指却忍不住微微发颤。

不是怕,是兴奋。

她喜欢危险的东西。

回宫之后,黎曦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让人去查这黑衣人的底细。

她的手下办事向来利索,不出三日,厚厚一摞卷宗就摆在了御书房的案头上。

原来这黑衣男人是中原一点红。

天下索价最高、出手最狠的杀手,江湖人称“若求杀人手,但寻一点红”。

他的剑法毒辣精准,杀人时只刺咽喉,恰到好处能取人性命,不多费半分力气,只留一点殷红的鲜血——这便是他名字的由来。

这中原一点红是个极有原则的杀手。

他拿钱办事,只取目标性命,从不牵连无辜。若有人要抢他的目标,他宁肯先保护那人,再亲手杀死。

他还是孤儿出身,被什么杀手组织养大,学了这一身杀人的本事。他这二十多年的人生,只有任务和剑,活得不像个人,像件兵器。

可这一点红偏偏又有些古怪的脾气。

有人花重金请他杀人,给他送来美人服侍,他却连看都不看一眼。给他金银,他也不怎么花,都丢在钱庄里吃灰。他不结交朋友,不近女色,独来独往,冷得像一柄藏在暗处的剑。

直到几天前,一点红在一次任务中中了埋伏,被人擒住。对方打算将他折磨死,他却强忍着伤势反杀了对方,逃了出来,然后倒在了那座破庙里。

黎曦看完卷宗,把那张薄薄的纸往桌上一拍,眼睛亮得惊人。

“好,很好。”

她站起来,在书房里来回踱了几步,忽然又回头对身边的太监总管说:“去,把收养一点红的头领给朕料理了,那个杀手组织,也一样。”

太监总管愣了愣,小心翼翼地问:“陛下的意思是……”

黎曦拨弄着腰间的玉佩,漫不经心地说:“朕看他从前被那头领的拿捏得很苦。既然朕看中了他,那就把那些碍眼的东西都清干净。你们不是说,想要替朕分忧么?”

她抬起眼,似笑非笑:“怎么,这点小事都办不成?”

太监总管扑通一声跪下:“能!能!奴才这就去办!”

黎曦又拿起那把剑,用手指弹了一下剑身,听着那声清脆的嗡鸣,心情极好。

旁边有个不长眼的文臣凑上来,小心翼翼地建议:“陛下,此人在江湖上名声不大好,杀孽颇重,若陛下当真喜欢,不如……让人给他洗白个身份?”

黎曦斜睨他一眼:“洗白?”

文臣道:“是,给这中原一点红安个清白家世,就说本是良家子,流落江湖,误入歧途,后来……”

“荒唐!”黎曦把剑往案上一搁,哐当一声响,“朕看上他,就是看上他的凶,看上他的狠,看上他那一身洗不掉的杀气!你把他洗白了,那还是他吗?那不成了一朵小白花?朕可不稀罕!”

文臣吓得一缩脖子,再不敢多嘴。

黎曦捡起剑,大步流星地往后宫去了。

————

一点红醒来的时候,只觉得浑身都疼。

这疼是熟悉的。

他这一生受过的伤,多得数不清,每一次都是硬扛过去的。有时候在外面没条件,伤口发炎化脓,他也只是自己拿烧酒冲一冲,撕了衣裳的布条胡乱裹上,然后该干什么干什么。

可这一次不一样。

伤口被人清洗过了,上好的金疮药敷在上头,用干净的白绫裹得整整齐齐。他身上那件破烂的黑衣也不见了,换了一件柔软的寝衣。

一点红躺在一张软得不像话的床上。

床榻上的被子是上好的丝绸,轻得几乎没有重量,却暖得很。床帐绣着龙凤呈祥的暗纹,房顶的房梁上还悬着一枚拳头大的夜明珠,在黑暗中散发着柔柔的光。

这不是寻常人家的屋子。

一点红挣扎着要坐起来,却牵动了伤口,腹部一阵剧痛,他的额上瞬间沁出一层冷汗。

“别动。”

这声音从床边传来,娇懒懒的,带着一点沙哑,一点漫不经心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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