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衍看着她。“不告了?”
“何大没有身份。告不了。但他是万年县的杂役,死了被当成意外,没名字,没赔偿,连一句这个人在这里待过都没人留。”
沈约看着那张清单。
“把他的名字补进名册。工钱退不了了,但名册上有他。”
裴衍把笔递给她。
沈约铺开一张新纸。她用了一整个晚上。先写何大的基本信息——姓名、在册时间、工作内容。这些信息从账本里一条一条地抠出来:何大,杂役,厨房,景龙二年至开元九年,每月工钱三百文,无籍贯记录,无家属记录。
然后是证据。十四年的工钱明细按年排列,每一年的总额算出来,旁边注明与县衙账本的对应页码。灶台修缮记录和采购单据放在第二部分,时间线画在旁边——开元八年十一月采购,开元九年九月事故,中间隔了十个月。
第三部分是证人:柳十提供了何大使用构树皮纸的细节,说明厨房确实有人长期在那里做事;卢昭容提供了账本来源的说明和她在吏部发现的“意外死亡”名单。
她写到后半夜。裴衍一直坐在对面。他不打扰她,把那些旧账簿一本一本地重新翻了一遍,偶尔在一张废纸上记几个数字。灯油快烧完的时候他起身去加了一次油,加油的时候用手挡着灯焰,怕油溅到她桌上的纸。加完油他把灯芯挑亮了一点,然后坐回去继续翻他的账。
天快亮的时候沈约把最后一行字写完。“县衙杂役在册申请”——这是她给这份文件起的名字。她从头到尾读了一遍,改了两个错字,把墨迹吹干。这份申请没有起诉任何人,它只要县衙把一个人的名字补进档案。
裴衍把那份申请拿过去看了一遍,在最后的空白处签了自己的名字:大理寺丞裴衍。
等待的时间比沈约想的要长。七月过完了,八月过了一半,没有消息。
裴衍去问过一次,郑卿说在走流程。沈约不知道“走流程”意味着什么——也许是真的在审批,也许是搁在某人桌上被一摞新案卷压着。她没有催。她继续做每天做的事:抄书、写边注、给阿虫改字帖、帮苏伯修活字盘。日子过得跟何大还活着的时候一样平常。
八月末,那份申请被批了下来。上面盖了三个章:大理寺,万年县,京兆府。何大的名字出现在了万年县衙的杂役名册上。没有赔偿,没有追责,没有判例。但他的名字有了一个位置,在名册的最后一页,在所有在册杂役的最后面,写着:何大,景龙二年至开元九年,厨房杂役。
沈约把那份批下来的名册抄了一份,夹进槐衙的架子。跟韦坚的手令、周谦的那行字放在同一格里。
苏伯那天晚上多喝了一碗米汤。喝完放下碗,想了一会儿,说了一句:人是不能白活的。
阿虫那天把字帖写到了第三十二张。他写的“律”字已经很像样了,双人旁不再歪,聿字的横画一笔比一笔稳。他拿给沈约看,沈约说还行。他说“还行”是好还是不好。沈约说过三天再看。
第二天阿虫在扫地的时候发现门口石阶上多了一个布包,打开看是几个新蒸的枣糕,还冒着热气。没人知道是谁放的。苏伯说可能是崔娘子。崔娘子说不是她,她做的枣糕不放红糖只放红枣。柳十把布包拿起来闻了闻,什么都没闻出来,布是普通的粗麻布,哪里都买得到。
沈约掰了一块枣糕,甜,但不腻,枣是好枣,蒸得透,入口就化了。她把剩下的分给苏伯和阿虫,柳十不吃甜的,她把最后一块放在他叠纸的桌角上,他没碰。
门外的槐树叶子已经不再是春天那种嫩绿了。风吹过来的时候能看见叶面上有细小的黄斑,像是有人用淡黄色的墨在叶脉上点了几笔。
天暗得比上个月更早了些,秋天在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