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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第 47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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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什么。每次都是他神清气爽,她腰酸背痛。

周南枝越想越来气,一把抓起旁边的枕头,抡起来就朝季昭脸上砸过去。

季昭的眼睛几乎是瞬间睁开的——当过兵的警觉不是白给的,枕头还没挨着脸,他的手已经伸出来了,一把扣住周南枝的手腕。

他看清了袭击物是一个荞麦枕头,也看清了袭击者是他媳妇,脸上的戒备立刻换成了一种懒洋洋的、带了笑意的表情。

“一大早的,谋杀亲夫?”

“你先放开。”周南枝手腕被他握着抽不回来,跪在炕上瞪着他。

“那你先把枕头放下。”

“你先放开我再放。”

季昭没放开。他手上微微用劲,周南枝整个人失了重心往前倒,正好扑在他胸口上。

他顺手把枕头从她手里抽出来扔到一边,另一只手箍住了她的腰。

“鹿肉还没吃完,”他的声音带着刚睡醒的沙哑,胸腔的震动贴着她的脸颊传过来,闷闷的,“晚上再炖一锅。”

周南枝的脸腾地红了,抓过枕头又是一通乱砸。

早饭是周南枝做的。她揉着发酸的腰站在灶前,心里骂了季昭不知道多少遍,手上却没耽误。

昨天发好的面擀开来,抹上猪油和葱花,卷起来切成小段,上锅烙得两面金黄,是葱油花卷。

又用玉米面熬了一锅糊糊,打了蛋花进去搅匀,撒了盐和葱花,金黄的蛋花浮在玉米糊上,咸香绵稠。

鹿肉干撕成细丝,拌了蒜泥和醋,又切了一盘酸萝卜,淋了辣椒油,红亮油润。

她还用热水冲了一壶麦乳精,给小满单独蒸了一碗嫩嫩的鸡蛋羹。

小书言和石头闻到香味就从大屋跑过来了,一人抓了一个葱油花卷,烫得左手倒右手也舍不得放下。

小书言咬了一口花卷,又夹了一筷子鹿肉丝,嘴里塞得鼓鼓囊囊地说好吃。石头没说话,闷头喝玉米糊,碗沿遮住了半张脸,露出两只眼睛弯弯地眯着。

小满坐在自己的小竹椅里,周南枝用小勺舀了鸡蛋羹送到他嘴边,他一见勺子就张嘴,啊呜一口吞进去,吧唧吧唧地嚼,吃了半碗就伸手去抓小书言手里的葱油花卷,被周南枝拦住了,往他手里塞了半块馒头。

小满低头看了看馒头,又抬头看了看葱油花卷,瘪了瘪嘴,但最后还是把馒头塞进了嘴里。

季昭坐在周南枝对面,吃相安静,但筷子没停。他已经吃了三个花卷,喝了半碗玉米糊,筷子又伸向了肉丝。

周南枝给他盛了一碗糊糊推过去,他接过来的时候手指碰了碰她的手背,周南枝瞪了他一眼,把碗搁在他面前,力道比平时重了半分。

吃完饭,小书言和石头蹭到季昭身边,一左一右地拽他的袖子。

小书言仰着脸,眼睛亮晶晶的:“叔,今天再带我们去打猎吧!”

“对,去打猎!”石头难得地和小书言一样急切。

季昭感觉到一道目光从灶台那边射过来,落在他的后脑勺上。

他不用回头也知道那道目光是谁的。

他坐直了身子,清了清嗓子,表情严肃地看着两个满怀期待的孩子:“今天不行。爹还有别的活要干。”

小书言肩膀垮下来,石头也肉眼可见地蔫了。

但两个孩子知道爹说话向来说一不二,也没再闹,磨蹭了一小会儿就从板凳上滑下来,跑出去找铁蛋和狗剩他们玩了。

季昭坐在原地,慢慢把碗里最后一口糊糊喝完。他背上那道目光还没收回去,他觉得自己的后脖颈子有点发凉。

老宅那边,自从过年以来,虽然分了家,但一大家子还是一起吃的。

季父的意思很简单:过年图个团圆,一起吃了就别散了,等天暖和了再说。

李翠华肚子里怀着小的,这次倒难得没小气,大约是觉得一大家子吃饭人多热闹,再说肉大都是老四家拿来的,她也没啥好计较的。

大多数时候都是赵庆芬掌勺。

她在季家做了十几年饭,手艺不能说不好——该熟的都能做熟,该咸的也咸不了。

可她有个雷打不动的毛病,舍不得放油,舍不得放盐。油瓶子拿起来,在锅底淋那么一小圈,立刻放回去,生怕多倒一滴。

盐也是,一撮盐撒进去,用铲子搅两下,看看,再添半撮,犹豫半天又添半撮,永远在“够不够咸”的边缘反复试探。

同样的食材在她手里做出来,味道比周南枝差了许多——鹿肉是好东西,可她舍不得放料,炒出来干巴巴的,缺油少盐,香气出不来,滋味也进不去。

不过到底是肉,再不济也比咸菜疙瘩强得多,一家人还是吃得香,筷子你来我往的,也没谁抱怨。

季建国自从李翠华怀孕以后就格外殷勤,夹菜盛汤,嘘寒问暖,好像李翠华肚子里揣的不是孩子,是个金疙瘩。

今天他又夹了块鹿肉,剔了骨头,放进李翠华碗里。李翠华笑意盈盈地吃了,难得没挑毛病,大约是心情好,也可能是最近伙食跟上了,懒得作妖。

她吃了两口,忽然想起什么,抬头问赵庆芬:“大嫂,怎么家明家安明年还要上学?上次不是说不念了吗?”

这事她之前听季建国提过一嘴,说大哥家的两个孩子不念书了,回家帮忙干活。她觉得也正常,村里半大孩子不念书的多了去了,念书又不能当饭吃。

可前两天她听谁说了一句家明家安明年还要接着念,就记在心里了。

赵庆芬夹菜的手顿了顿。

她没有说是因为羡慕周南枝,每次看见小书言和石头跟着周南枝认字算数,两个孩子眼睛里那种光,她看了心里不是滋味。

她只是笑了笑,语气平淡地说:“现在家里也不缺那点钱,两个孩子都想上学,就上了。”

家明和家安同时点了点头,动作整齐划一,像排练过似的。

季建国在旁边嚼着肉,含含糊糊地插了一嘴:“还有人喜欢上学?念书有啥好的,坐那儿一天,屁股都麻了。”

他说得理直气壮,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正在当众暴露文化水平。

季家四个兄弟,季父季母当年是咬牙供他们读书的。

季父虽然自己没读过几天书,但认一个死理——不识字就得一辈子在地里刨食。

可四个儿子,只有老四季昭读到了初中毕业。季建民是老四,也是兄弟里最不爱读书的那个,读到小学三年级就死活不去了,宁可下地干活也不肯再摸书本。

季父拿着棍子追了他半个村子,最后也没拗过来。

“你闭嘴吧,”李翠华白了他一眼,筷子在碗沿上敲了一下,“也不嫌丢人,当着你儿子的面说自己不喜欢上学。”

季建民摸了摸后脑勺,嘿嘿笑了两声:“这有啥丢人的,我不念书不也活得好好的。不过家明家安念书好,将来像四弟妹似的有文化。”

季母坐在上首,看着这一桌子人你一句我一句地拌嘴,碗盘碰撞的声音和孩子们吸溜吸溜吃粉条的声音搅在一起,她没怎么说话,只是慢慢嚼着嘴里那块炒得有些老的鹿肉。

肉虽然没南枝做的好吃,但一大家子围在一起,她觉着比什么都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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