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南风不竞——救人一分钟,受罪一辈子]
我叫影神峯。
可爱又风趣的境外人士一枚呀( oω- )☆,目前正在苦境穷游……不,这不是重点,重点是苦境生存环境这么水深火热吗?走到路上都能平白无故捡到重伤人士?还是那种看起来剩一口气就要嗝屁的重伤人士。
我拂开他身上霜雪,仔细一瞧,伤者刀气贯体,余劲顺着奇经八脉游走,吞噬生者最后一口气息。
多大仇?
人都倒在我面前了,不救似乎有损江湖道义……
嗯,可是我又不是多善良的人设,救人费钱费力又不讨好……我想着习惯地扒开他的衣领,往里面摸摸有没有将死之人不需要的东西,可以给有需要的我。
这种行为,俗称舔包。
看来这人今日的运气还不错,居然是个有带钱出门的侠士。我捏捏厚度,大概能请个好大夫买个好药顺便住个豪华病房。
以上,就是我和南风不竞认识的全过程。
而至于我为什么被他追杀,那更简单,一句话都能说完。
“什么!?你看过我年轻时写的书?你不会当真了吧哈哈哈哈。”我捧腹大笑,然后在某人越来越沉的脸色中声音越来越小,最后彻底没了声息。
“你不会的,对吧?”
南风不竞:……
如果不会,他就不该叫南风不竞,应该看破世俗落地出家,法号就叫南风好劲。
喂——就算不是什么救人反受以身相许的报复戏码,也不需要变成救人一分钟,受罪一辈子的不寻常路故事吧?我怀疑作者在玩我,而且罪证确凿。
从出生算到至今年纪都一大把,却没算到自己会晚年失节,我的命好苦。
于是我一反手把追杀我的家伙送到了苦境著名的精神病院杜宇山庄。
别怪我心狠,要怪就怪你打人太痛,我的老腰差点没被他打对折。
本来打算在把他丢进去后去看看他的情况,可没想到在不知多久没回的家中,发现一封不知道放了多久的书信。书信上写的事情迫在眉睫,我只好先抽空处理熟人拜托的事情。
花一番时间,偷回那个气海破散,筋脉寸断还双目失明的倒霉鬼。
又花了不少时间,把他送到天南地北乱跑的慕少艾身边治疗。
慕少艾作为一个医师,依旧维持着以前烟管不离手的习惯,看得我手头十分痒。
对方在我动手之前,收起烟管,好好塞进腰后。
我可惜的“啧”了一声,问:“怎么样,还有救吗?”
他闻言挑起白花花的眉尾,“安怎,又想拆吾的招牌吗?”
“你的招牌若那么容易拆,早被我丢进灶炉里当柴火烧了。”我瞥他一眼,毫不留情吐槽。
慕少艾惯常笑语一声,从他的神色中可以判断这位伤员性命大概无虞,至于功体什么的……反正只要没挂,功体总会回来的,问就是这是个充满武侠的世界,没有不会武功的先天高人。
“哈,那真是多谢你的捧场。”慕少艾虽说是早就不在武林上走动,可对近期武林上的大小事仍有耳闻,看我救了这么一个麻烦回来也不意外,反而一脸调侃地开我玩笑:“比起吾的招牌,你还是担心自己为上,乱写书的下场可不小。”
慕少艾那句“乱写书的下场可不小”,简直像一根针,精准地扎在了我晚年脆弱的心脏上。
我翻了个白眼。
经他这么一说,不由得想起确实还有个写书“后遗症”要我去处理。
现在可好,旧麻烦还没彻底解决,新麻烦已经躺平在眼前,旁边还站着个等着看戏的庸医慕少艾。
啧,早知道年轻的时候就不乱写那些有的没的,谁能想会有人真信我随手一写的内容,导致我一个本该安享晚年、四处游山玩水的先天,如今不仅因为年轻时写下的狗血故事惹得一身麻烦,甚至还差点被他一脚踹得下半辈子瘫痪。
真是麻烦。
“少说几句风凉话,小心嘴巴太大凉风入喉闹肚子。”懒得和他多废话,我毫无愧疚把病号甩给他操烦转身离开。
慕少艾对我作风早就见惯不惯,在我身后挥了挥他的烟管,算是告别:“快去吧,大作家。记得下次写书,开头加一句‘本故事纯属虚构’。”
还在这里说风凉话,我骂骂咧咧地踹起泥土跑得飞快:“写个屁,再写我就把我的手剁下来给你泡酒喝。”
“哈,那吾可就扫榻以待了。”
去死吧,慕少艾!还想用我的手泡酒,美得你!我这双手虽然净干些挖坑埋自己的破事,但还得留着应付眼前这堆烂摊子呢!
和慕少艾斗完嘴,我心虚地摸回杜宇山庄,在庄外和柔恒师太见了一面,听闻了那位把庄子闹得天翻地覆的壮举后,伸入门槛的脚默默缩回,望天望地就是不望师太:“那我等他心情平复点再拜访好了。”
师太不愧是出家人,对世情的观察比我们这些虚长年岁的幼稚鬼要成熟得多,看出我只是口头说说,并非真的想走,便温言道:“既然来了,不妨用杯茶再走。”
我本想拒绝,可倒过来一想,迟早要面对,逃得一时也没用。
虽然说书是我写的没错,但天真地信了书中内容这一点其实和我关系不是特别大……嘛,自我安慰够了,八婆又多事的我还是要捡起这个麻烦处理。
迟早被自己这个性格害死。
我喝茶冷静一会,站在窗口深呼吸数口,接着推开窗,绽开一副开朗笑容:“哟——我来看你了,你的身体……”
话没说完,一个看着就分量十足甚至泡着水的花瓶迎面而来,我‘哇’地一声超绝下腰躲过,听瓷器碎裂的声响,心有余悸地直起身子,朝里面说:“不用这么热烈欢迎吧?”
没听过伸手不打笑脸人吗?
“出去!”里面的伤患锐眼一扫,看着还要动手。
我立马滑跪,连连点头:“好的,您好好休息,我下次再来。”
火速关上窗,顺着墙角坐下擦冷汗。
果然不好相处,这种人……这种人到底是怎么才会看我写的狗血意味十足的小说啦!你反差萌用在这里用错了吧!
正当我琢磨着是现在溜之大吉,还是再鼓起勇气作一次死时,屋内传来一声压抑的闷哼,像是牵动了伤口。
唉……我这无处安放的愧疚心。
隔着一扇窗,我叹气道:“我说啊,这里的医疗费可是用你的钱付的,就算生气,也不必要和自己的钱过不去不是吗?而且我能看得出来,你有事挂心,既然如此,你更该养好身体,才能去处理自己的事情。”
一番大道理说出口,连我自己都不禁佩服我自己,真不愧是写故事的人,说辞一套又一套的。
本以为以里面那位的脾气,就算不反驳我,至少也该摔点什么彰显一下自己不好相处的脾气。但我等了半天,除了窒息般的沉默,什么都听不到。
我连忙把耳朵靠近窗口,试图听出里面的画面。
“你不说话,我就当你同意啦?”我进一步询问。
依旧没有声响。
不回答就是默认,我小心将窗口推出一条缝隙,往里面一窥。
只看到个倒在桌子上的白色身影。
我心里“咯噔”一下,试图插科打诨的心思瞬间飞到了九霄云外。顾不上对方是不是骗我进去杀,翻身入内冲到桌旁,却见他脸色苍白如纸,额头沁出细密的冷汗,呼吸微弱得几乎察觉不到。
……内伤重到这个地步就不要动真气了嘛,这脾气真的是没救的倔强。
从怀中掏出伤药喂到他嘴里,又用内力助他化开体内横冲直撞的真气,看着他额角的冷汗渐渐止住,苍白的脸上渐渐透出一丝极淡的血色,才收回手,把他扶回床上躺着休息。
“年纪不小了,怎么脾气这么大。”我翘起二郎腿,看着这个昏迷中依旧皱着眉头的男子,不由得吐槽。
他看过我早年的书,那代表这个家伙岁数应当和我差不多。但话又说回来,我早些年确实喜爱写一些狗血故事,且为了给自己的书增加点卖点,经常会往里面加点真材实料的部分,比如铸术、医法、奇门八卦等。
所以他信的是那部分?狗血的部分还是有真材实料的部分?
如果是真材实料的部分……嘶,不应该啊,以上天界诸位好友的水平来说,不至于出什么岔子吧?
如果是狗血的部分……嗯,著作写出来就是让人看完爽过就算,怎么真的有人信?又不是小学生。
然后问题又来了。
他看的到底是哪本?
我写的可不止一本两本这么少,细数起来有三十多本那么多,或者是他全看完了?
唔,那岂不是我的资深书迷?
爱之深情之切,有才华也是一件令人苦恼的事情啊。
我拽过一旁的被子给他盖上,顺手给他撩了下头发,道:“一息万年,万年一息。人生总是眨眼一瞬就到尽头,何必把时间花在不该有的情绪上。”
窗外风吹树梢的沙沙声,衬得这处疗愈之所的环境越发幽静。
我掏出长笛放在唇下,指尖轻按音孔,音律起落间,换得一室清泉映疏松,流光入窗户。
篇二:
[天迹——说什么真爱无敌,抵不过一盘辣子鸡]
我叫做太和玄无尘,勉勉强强算是一个散修。
为什么称为勉勉强强呢?
这个事就要从很久以前说起了。
先天嘛,哪个不是从年轻的时候过来的?
想当年,我也曾是武林道上赫赫有名的天才青年,拜过儒门,拜过道门,四处游学,甚至在云海仙门进修过,差一点点就拿到了云海仙门的毕业证。
而至于为什么是“差点”拿到毕业证。
这就要从我眼前的这个家伙说起。
“太和,你好狠的心,吾被关在天堂之门里面那么久,你都不来看吾一眼,是爱消失吗?不打算养了吗?”他拎着我的袖角擦眼泪,时不时靠在我肩头,用沙包那么大的小拳拳捶我胸口,胸口都要被他捶平了。
你够了!都分手那么久了!现在一副什么都没发生过的表情跑过来我家摇醒我是几个意思?
“够了,玉逍遥!到我这里起什么肖?”我不耐烦掀开他,从床上走下来,揉揉额角:“你是被门夹到脑袋了吗?”
玉逍遥很快再次黏上来,抓过一旁挂着的外衣好好披在我肩上,惊喜道:“你果然还是关心吾,连吾入世之时撞到门角都知道,太和——吾真的好想你~”
我随口一说,麻烦你不要打蛇随棍上。
没办法,对着这个甩都甩不开的粘豆包,我只好——
摇儒门救星君奉天过来捡走他。
却没想到君奉天是摇过来了,同时也摇出了一个我根本不想知道的消息。
玉逍遥失忆了。
确切的说,他忘掉了我和他已经分手的事实,以为我们现在还是一对艳羡云海仙门的小情侣。
我无语凝噎,很想反驳君奉天,都这把可以被称为先天老不死的年纪了,用这个借口来解释玉逍遥大早上跑我家里胡闹会不会太敷衍。可是随即一想,这还真的很符合玉逍遥一贯的不着调作风。
搞什么,你下凡都不看路的吗?为什么能随随便便就被天堂之门夹到脑袋?
夹到脑袋也就算了,偏偏什么都没忘记,独独忘记我和他分手的来龙去脉。
我怀疑他是故意在演,只是我没有证据。
众所周知,君奉天是个正经先天,正经得他和你开玩笑,你都不知道他说的到底是真的还是假的。
这么一个正经家伙,说出来的话,还真的很有说服力。
但这不是我要收拾烂摊子的理由。
分手就是分手了,忘了我就再分手一次。
我揪过在我家晃来晃去,一会说这里要摆书柜,那里要放花瓶,俨然一副准备拎包入住的玉逍遥,深呼吸一口气,带着几分不耐烦的直入主题:“不管你是在这里玩什么套路,我告诉你玉逍遥,我们数甲子前已经分手了。”
玉逍遥本来还笑眯眯的等我发言,一听这句话,立马瞪大眼睛,仿佛一道巨雷从他脑袋上劈下,露出满脸不可置信与受伤。
他捂着心口,后退一步,戏很足,“分手?吾们情比金坚,天地可证,为何会分手?太和,你定是在说笑。”
谁和你说笑,你做了什么,你能借着被门夹了的理由忘得一干二净,我却永远都不可能忘!
事情要从数甲子前说起。
彼时的我是家中的问题青年,顽劣不堪,桀骜不驯,不服管教。因此家中四处寻找名师名校……
嗯,不对,删除掉方才那一段,我们重新说过。
彼时的我是家中的天才青年,年纪轻轻就习得一身好武艺,家中见我天赋异禀,骨骼清奇,便耗费重金将我送进各所名师名校学习,以求让我更有出息。
从儒门到道门,最后被甩到云海仙门。
不得不说,前面那群师资水平真的有待提升。总之我来到了据闻对问题青年……不是,是对天才青年很有经验的九天玄尊名下学习,他当时已经有了四位弟子,说是不再收内门弟子,但在家中人百般劝说下,还是勉强收了我为外室弟子,与君奉天、玉逍遥他们一道上课。
不得不说,这是九天玄尊做的最错误的决定。
因为我和玉逍遥方见面就一见如故,短短数天下来就发展出了闯祸捣乱的革命情谊,气得九天玄尊物理意义上的火冒三丈,常常让我们两人一同禁闭或打扫书阁。
当年在仙门,闯祸现场只要有一个玉逍遥,七步之内绝对会发现另一个帮凶,也就是我的存在。
至于为什么会从革命情谊发展成青春校园恋爱……
怪就怪我当年太年轻,而玉逍遥美色太出众。我被他外表的甜美可爱迷惑,就这么稀里糊涂的和他在一起谈起感情,进而成为云海仙门内令人闻风丧胆的玉和双侠。
往事不堪回首明月中。
“我不管你是不是真的失忆,现在给我离开潇雨亭。”不想多说,我推着他的胸口,恨不得把他踹出这片清净之地。
玉逍遥被我推着,也不挣扎,反而顺势拽着我的手,用那种惯有的、带着点撒娇意味的语气说:“太和~太和~好啦,麦这样,吾知晓吾们好久没见,你也很想念吾。可是现在光天化日之下,你乱吃吾豆腐,吾还是会有几分不好意思呢。”
我:“……”
如果他真的是被门夹失忆而导致现在的神经,那我确实要开始想怎么把他打包塞回天堂之门里夹一夹,看能不能恢复正常。
我硬生生把手从他手腕里拔出来,“你走。”
玉逍遥要是这么容易摆脱,他就不叫玉逍遥了。他非但没走,反而像块牛皮糖一样又黏了上来,这次直接绕到我身后,双手搭在我肩膀上,下巴几乎要搁在我头顶,“吾才不离开。这么久没见,吾决定了,以后你在哪里,吾就在哪里,再不分……”
他话没说完,就被我忍无可忍地一脚踩在脚面上,狠心地碾了一碾。
“别跟我来这套!”我指着前方,“看见那条路没有?直走,右转,下山,不送!”
玉逍遥“嗷”地一声松开我的肩膀,后退两步,在我冷酷无情的语气下露出委屈的表情,“太和你好狠的心,你忘记了吗?当年吾与你是多么的琴瑟和鸣——”
“鸣你个鬼。”他还好意思提当年的黑历史,他说这句话的时候想过九天玄尊的心情吗?想过书阁倒塌的尘埃,丹房爆炸的火光吗?云海仙门在我离开后赤字了多久,他一点都不愧疚吗?
反正我不愧疚。
“别闹了。”我心累的一抹脸,知道他在我面前肯定有故意装疯卖傻的成分,干脆直入主题道:“非要我说得清楚明白,拆破这个台子,你才甘心吗?”
“哎呀,什么台子不台子,吾听不明白呢。”玉逍遥笑嘻嘻地一带而过,手臂微微用力,把我往亭子里的石凳上带,“这年头情侣能在编剧的大刀下存活多不容易,吾们一定要打破情侣必死的诅咒,证明玉和双侠天下无敌才是。”
打破诅咒的最佳方式就是此生不见好吗?
我被他强行按坐在石凳上,不到一秒又蹦跶起来,非常不配合:“要打破诅咒你找其他人打破,别拖上我。”
玉逍遥闻言,脸上的笑容瞬间垮了下来,像只被抛弃的大型犬,连那头耀眼的银发似乎都黯淡了几分。他耷拉着肩膀,声音里带着浓浓的失落和委屈:“太和……你怎么能说这种话?吾们可是玉和双侠,天下无双的搭档,怎么能找别人?”
“拆伙了。”我随手捡起两个杯子,把它们远远的分开:“拆伙数甲子了。”
玉逍遥瞅了瞅那对被当做我和他一样示意关系的杯子,想了想,又伸手将它们轻轻推近,直到杯沿几乎相碰,然后抬起头,“你看,这样不就可以了?”
我:……
你是存心来气我的是吧?报复我这么多年不闻不问的反应?
我冷笑一声,举起杯子就要摔往地下。
“等等!”玉逍遥的声音骤然拔高,满脸写满惊慌猛地伸手,精准地握住了我举起杯子的手腕,“冷静点,这可是你花钱买的杯子,不是云海仙门的资产。”
喂——云海仙门的资产就可以随便挥霍了吗?九天玄尊在地底下听到你这番建言肯定会哭。
“你以为捏住我我就没法了吗?”我想做的事情还没失败过,别以为拿钱威胁我就有用,钱和他比起来,当然是钱更不重要。
玉逍遥眼神稍稍严肃,缓缓开口:“你,真的要这么做?”
又在演了。
“玉逍遥。”我不管他阻止的举动,硬生生地把杯子捏成两半,接着将杯子残骸递到他眼前,说:“有些东西,一旦毁坏了,就再也无法恢复。哪怕勉强粘合,裂痕也永远都在。”
玉逍遥的睫毛轻轻颤动了一下,他接过杯子碎屑放到桌上,沉默片刻,轻轻的说:“吾不明白,太和,你心中明明还有吾,为什么要坚持将吾推开?”
我:撑住,太和你撑住,绝对不能心软!
我别开视线,不去看他的眼睛,硬着心肠道:“因为我们已经分手了,分手,明白吗?你和我之间,早就是过去了。”
玉逍遥沉默了。
过了一会,他犹犹豫豫地用眼角瞄我,小心翼翼地问:“你今日是不是吃了菌子……”
我很无语:“你以为我是你?”
以前吃菌子火锅,三番五次跟他说还没熟不能吃,偏偏他就是一身反骨,好奇心旺盛,就算我藏起勺子他也要想办法偷偷喝一口,导致食物中毒到处乱跑,最后还死赖在我房中不肯走。
提起这件事,他很习惯的解释:“吾当时不是好奇嘛?”
“就和你说不能吃,非要贪那一口作什么。”想起这件事还有点气,我用手戳他胸口,连环快点:“你知道食物中毒的你有多难照顾吗?啊?我追着你在院子里跑了多少圈?连晚饭都没能吃。”
“好啦好啦,陈年旧事,吾今天做一顿晚饭赔你还不行?”他笑眯眯回。
我翻了个白眼,“放过我的厨房吧,我房贷还没还完,经不起你这顿霍霍。”
“还欠多少?吾逍遥哥给你还了!”他大方的拍胸口道:“麦看吾被关在天堂之门多年,但做了这么久的天迹,领得薪资还是足够养你。”
呵,信他才有鬼,我干脆狮子大开口:“五万两。”
“呃……”一听到金额,他果然萎了下来,往自己袖子里摸一摸,可怜巴巴地看我:“吾只有五两。”
那你方才在我这大放什么厥词呢?
我白他一眼。
“钱虽然没有很多,但都是吾的心意嘛。”玉逍遥小力晃我的肩膀,“何况你也知道,吾向来存不下什么钱,所以才要你来管吾啊。”
话说的好听,不就是想要过来吃我喝我顺便住我的房子,还是和以前一样不要脸。我拍开他的手,冷酷无情:“谁要搭理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