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荊州有所識,作賦,是束皙慢戲之流。殷甚以為有才,語王恭:“適見新文,甚可觀。”便於手巾函中出之。王讀,殷笑之不自勝。王看竟,既不笑,亦不言好惡,但以如意帖之而已。殷悵然自失。
诸侯行而死于馆,则其复如于其国。如于道,则升其乘车之左毂,以其绥复。其輤有裧,缁布裳帷素锦以为屋而行。至于庙门,不毁墙遂入适所殡,唯輤为说于庙门外。大夫、士死于道,则升其乘车之左毂,以其绥复。如于馆死,则其复如于家。大夫以布为輤而行,至于家而说輤,载以輲车,入自门至于阼阶下而说车,举自阼阶,升适所殡。士輤,苇席以为屋,蒲席以为裳帷。
儒有一亩之宫,环堵之室,筚门圭窬,蓬户瓮牖;易衣而出,并日而食,上答之不敢以疑,上不答不敢以谄。其仕有如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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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死,三日不怠,三月不解,期悲哀,三年忧--恩之杀也。圣人因杀以制节,此丧之所以三年。贤者不得过,不肖者不得不及,此丧之中庸也,王者之所常行也。《书》曰:“高宗谅闇,三年不言”,善之也;王者莫不行此礼。何以独善之也?曰:高宗者武丁;武丁者,殷之贤王也。继世即位而慈良于丧,当此之时,殷衰而复兴,礼废而复起,故善之。善之,故载之书中而高之,故谓之高宗。三年之丧,君不言,《书》云:「高宗谅闇,三年不言」,此之谓也。然而曰“言不文”者,谓臣下也。
陳仲弓為太丘長,有劫賊殺財主主者,捕之。未至發所,道聞民有在草不起子者,回車往治之。主簿曰:“賊大,宜先按討。”仲弓曰:“盜殺財主,何如骨肉相殘?”
魏武少時,嘗與袁紹好為遊俠,觀人新婚,因潛入主人園中,夜叫呼雲:“有偷兒賊!”青廬中人皆出觀,魏武乃入,抽刃劫新婦與紹還出,失道,墜枳棘中,紹不能得動,復大叫雲:“偷兒在此!”紹遑迫自擲出,遂以俱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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