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知翊并未松手,他将棉签蘸满了棕褐色的碘伏液体,微垂着眼帘,那下垂的眼角在灯影里勾勒出一抹无辜而绵软的意味,藏住了眼皮底下的那一点不肯退让的强势。
“异国他乡的,大家都是同胞,互相搭个手是应该的。而且你右手关节擦破了这么大片的皮,单手怎么撕纱布涂药呢?”
宋知翊说得理直气壮,像是那么一小块不晓得有没有蹭破油皮的“伤口”真的严重到足够叫人行动不便。
杨随风刚要抬手阻拦,宋知翊已经微微往前俯下了身,骤然拉近了两人之间的距离。
玻璃瓶塞拔开的瞬间,刺鼻的药水气味就已然在湿冷的夜风里弥漫开来,将宋知翊身上的橙花清香染上更亲民的气息,杨随风鼻尖嗅到一丝村口诊所熟悉的味道,恍惚的记忆穿越过遥远的地理距离在她脑袋里复苏,她竟也看在这贵公子接上了地气的份上,没再出言推拒。
宋知翊修长的手指捏着棉签,小心翼翼地靠近杨随风手上脸上的伤口。
棉签湿润的棉头触碰到破损肌肤的刹那,一股并不明显的细微灼痛飞速过场,杨随风才感知到些许疼,立刻就适应了。
“忍着点,药水是比较刺激,但涂上才好得快。”宋知翊的声音几乎是贴着杨随风耳畔传来,呼吸间带着淡淡的温热,也落在杨随风被寒风吹得冷冷的脸颊上,激起她生出一层生理性的细密战栗。
这一番动态引起了宋知翊的误解,他眸色里的心疼更甚,动作也是加倍轻柔到了极点,像是用羽毛扫落一件脆弱易碎的古董瓷器上薄薄的一层灰,生怕自己稍微用力一点,就要把珍贵的孤品给碰碎了。
宋知翊指尖不经意间掠过杨随风的下巴,微凉的皮肤触感让杨随风的下意识往后仰头一躲。她皱起眉抬头,却正对上宋知翊那双清亮而专注的眼睛。
在他的瞳孔里,杨随风看到里面倒映着自己的面容。一个倔强地像是山间野草的女孩,发丝凌乱身形狼狈,随处可见,也绝不可能被燃尽,春风一吹就又要生长出一整片来。
一时间,她突然多少疑问也说不出口了。
那一刻,空气仿佛粘稠得凝固成了一碗浆糊,几乎要把两个原本毫无关系的陌生人粘合在一起似的。
杨随风的心脏突兀地、重重地撞击了一下胸腔,随即是一股不知从何而来的慌乱从脊柱一路蔓延开来,让她的指尖都有些发麻无力。
她也是才知道,自己能冷眼面对一切偏见和挑衅,却原来偏偏对这种突如其来的、似乎不求回报的关切毫无防备。
然而,这种悸动只存在了短短的一瞬间,很快被她理智的闸门锁死在冷静之下。
杨随风看得清楚,眼前的男人通身散发着名利场养育出来的富贵与从容,那种不经意间流露出的体贴或许不作假,但那不过是他随手散播的闲情逸致。
就像曾看过的老电影里,亲王纵是常年在外沾花惹草、对妻子有诸多不满,甚至是才大吵一架,可睡前还是会俯下身,在发妻的额头落下一个温柔的吻。
这与爱无关,甚至与责任无关,只是一种习惯。杨随风可不愿意自己成为任何人的区区“习惯”,更不会甘愿成为一个贵公子于漫长娱乐人生里随性而起的一点风花雪月。
白韩宇一直在一旁,他略显刻意地拍打着肩头落下的细微雨丝。他有些话想说,可眼见无法插入这幅画面中,又不巧遗忘了想说的内容,就就此作罢。
将来总有机会的。这个念头迅速从他的脑子里飞过,没有留下一丝痕迹。
直到雨渐渐大了,他才终于轻咳一声,指着委委屈屈地停在街上挨雨淋的银灰色跑车提醒道:“雨看着就要下大了,姑娘,一起上车吧?我们宋少爷这车暖和,还能顺路送你回家,也省得你在雨里挨冻,万一生病可不是玩的。”
宋知翊顺势语气诚恳地同样劝道:“夜深雨急,路上不好走,坐我的车又舒服又能早点回家,上来吧!”
这话说得在理。可杨随风看了看那辆外壳线条流畅、完美匹配空气动力学的奢华跑车,这车足够漂亮,实在不该出现在普通人的生活里。她的脊背依旧挺得笔直,眼神里的警惕渐渐重又筑起了坚固的防线。
“多谢二位的好意和药品。”杨随风这却不是故作姿态,不带一丝拿腔作势,而是天然地带着堪称孤傲的清高,“我不习惯坐陌生人的车,更从来没有坐这种豪车的习惯,今天这药钱就如你们所说,当是看了我一场武打戏的票价。”
说完,她没有再给二人任何劝说的时间,微一点头,从背包里抽出雨伞撑开,转身便迈入了茫茫雨幕之中,单薄的背影显得格外坚定。
一株野草怎么会攀附什么呢?她只会独自向上、兀自生长。
白韩宇靠在车门旁耸了耸肩,下意识压低声音对宋知翊调侃道:“哎呀,人家根本不领你的情诶,现在怎么说?”
宋知翊看着那个在雨中昂首前行的身影,眼底没有分毫被多次拒绝的恼怒,反而想起曾在旅行杂志上看到过的一株长在悬崖缝隙里的花,任凭风吹雨打,也绝不肯低头。
这种迎击一切挑战的姿态,反而让他在空虚的人生里感受到了从未体验过的震撼。
像是这样根本不需要别人来证明自己价值的人,这样不需要被选择、不需要被拯救的人,如果有人能有幸被她所选择,哪怕一次,那将会是多么美好的事情啊!
宋知翊没有理会白韩宇的调侃,利落地转身坐回驾驶座,发动了引擎。
“快上车。”他语气愉悦,甚至还有心情哼几句不成调的小曲。
银灰色的超跑并没有咆哮着破空而去,而是以一种罕见、荒谬到甚至显得有些侮辱车子性能的龟速,缓缓碾过湿漉漉的石板路面。
两道雪亮炽烈的氙气大灯向前投射出厚重的光柱,将杨随风脚下漆黑湿滑的巷道照得通透如白昼。车子始终保持着三四米的距离,像沉默的守护者,在雨夜里安静地斜跟在孤身回家的杨随风身后。
杨随风感受到了那两道将自己包裹其中的温暖光束,却没有回头,只是踩在水洼里的脚步微微顿了顿,随后嘴角不自觉扬着笑意继续一步步向前走去。
像是童年看过的公益广告,灯光从屏幕里飞出来,照亮了一个个晚归人前行的路途,也驱散那人周身所有的阴冷与不安。
十多分钟后,杨随风在学生公寓的楼下停住了脚步,在推门而入的瞬间,她终于忍不住转过身来,望向身后那辆一直默默跟随的跑车。
夜雨斜织,将车前灯的光芒折射出一片朦胧的光晕,被雨丝切割成无数细碎的金线。
宋知翊降下了一半车窗,湿冷的雨丝飘进车内,落在他额前脸上,也撒在他昂贵的礼服上。可他只遥遥地与一见钟情的女孩对视,眼底漾着令人心软的温柔与克制。
两人隔着雨幕与光影,静静凝视着彼此。
谁也没有主动开口打破这份沉默,谁也没有上前索要联系方式,甚至也没有谁主动开口正式介绍自己。
在杨随风眼里,阶层的鸿沟是一座不可逾越的连绵山脉,她绝不做盲目攀附的寄生藤,也不愿成为一个背弃理想一心做贵妇的娇妻;
而在宋知翊心里,他固然想要知道女孩的名字、拿到她的联系方式,更想知道更多更多的信息。可面前这个女孩实在是太过珍贵,珍贵到只要能留在她身边,就能让宋知翊心里生出从未有过的满足感,珍贵到任何急切的求索,都像是对她的亵渎。
“咔哒。”陈旧的大门渐渐合上,将视线与寒雨一并切断。
门内是属于杨随风的世界,门外是宋知翊尚且无法为之命名的心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