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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的责任
文/蔡中锋
有一天我外出采访路过一个建筑工地,看到在正午的炎炎烈日下,有近百名农民工正汗流浃背地劳作,就忍不住去采访一位工人:“请问你叫什么名字?”那名工人说:“我叫张有为。”我问:“现在正是一天中太阳最毒的时候,你们干的又是这么重这么累的体力活,怎么不休息一下呢?”张有为说:“谁不想休息一下啊!可是老板不同意啊!”我又问:“那你一天要干几个小时的活呢?”张有为说:“一般从早上6点就要起床干活了,要干到晚上7点,有时还得加夜班,一干又得几个小时。”我再问:“那你每天平均要干几个小时的工作呢?”张有为说:“每天平均最少也得十三、四个小时吧。”
采访完张有为,我的心很难平静:这么大热的天,这么繁重的体力活,老板怎么能让工人干这么长时间的工作呢!回到报社后,强烈的责任感让我寝食难安,于是我连夜写了一篇题目为《建筑工人也要实行八小时工作制度》的文章,第二天一早就刊登在了我们的市报上。这篇文章引起了市领导们的高度重视,好几位市领导都在报纸上作了批示,要求全市所有建筑工地,以后都要实行八小时工作制度,并立即组成了专门的工作组监督检查这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