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字说得咬牙切齿,方斯远示意云嫣上车,把另一杯奶茶插好吸管,递给她。
“去哪里?”
“到了你就知道了。”方斯远问,“我妹没胡说八道什么吧?”
“没有,你妹还挺有意思的,哦对,她说你没谈过恋爱。”
晚上光线不好,方斯远趁红灯取出眼镜戴上,“这丫头怎么什么都说。”
云嫣抬了抬下颌,“真没谈过啊?”
“你不信?”
“简直难以置信。”
方斯远觉得好笑,“为什么?”
“我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好歹上了十多年学,哪个长得过得去的男生没偷偷早恋过啊?说没人追过你你自己信吗?”云嫣看着他,嘴巴无辜地一张一合,“再说你都大学毕业了,大好的青春不谈恋爱,是想等到三十岁变成魔法师吗?”
方斯远矜持地翘起嘴角,“可能是我眼光比较高吧。”
云嫣几乎是脱口而出,“那你喜欢什么类型的?”
方斯远稍作沉吟,“有内在美的。”
云嫣瞪了他一眼,说了等于白说。
等等,如果他喜欢我的话,意思是我有内在美吗?那我的外在就完全不美吗?
云嫣活到二十岁,头一次对自己有了容貌焦虑,她假装不在意地打开前置摄像头,额前的刘海被拨来拨去,脸侧贴了一个小小的敷贴,底下的伤口已经差不多愈合了。
总体而言,她应该还算漂亮吧,至少脸上没什么明显的疤痕。
方斯远把她的小动作尽收眼底,一路都在强忍笑意。前面的路况越来越拥挤,路边有贩卖发光发箍的商贩,方斯远拐了个弯,对保安亭出示了一个证件,直接开进停车场。
云嫣大致猜到他要干什么了,“谁的演唱会?”
方斯远挑眉,“你是不是假粉?”
什么意思?
见她迷茫,他只好把话说得更明白一点,“年年说你主页提到过几次这个乐队,想来看他们的演唱会,今天是他们国内巡演的尾场,我就带你来看。”
难怪这一路都在放他们的歌。
云嫣终于迟钝地感觉到兴奋,她迫不及待地跳下车,这个点已经错过了开场,方斯远莞尔,拉住她的衣摆,手机一下子从口袋滑出来,掉到云嫣脚边。
她捡起手机,屏幕亮了一下,方斯远随手接过揣进口袋,“小心一点啊。”
两人排队检票,场馆内人山人海,欢呼声不绝于耳,她有些担忧,“会不会很挤?”
她还是第一次看演唱会呢。
“不会,是包厢票。”
方斯远带她去了三层包厢,视野很好,座位也宽敞,上面摆放着两个荧光棒,台上的人正在进行开场talking。
她惴惴不安地问:“这票很贵吧?”
方斯远说,免费的。
“怎么会?”
“阿野二舅家的表姐的男朋友的前女友的舍友是他们乐队的经纪人。”方斯远举起荧光棒,“是赠票,放心看吧。”
云嫣还没来得及搞清这一连串顺藤摸瓜的关系,现场的尖叫声简直要震碎鼓膜,她很快就沉浸在这种激动的氛围里,跟着音乐挥舞荧光棒,轻声合唱着那些在耳机里听过的歌。
在无数个寂寥的黑夜里,Journal Lichten的音乐是支撑她活下去的动力,主唱林晓声曾经罹患脑瘤,在等待开颅手术的前一夜,他完成了乐队的成名曲《Butterfly》。
钢琴声缓缓流淌,舞台上只剩一束追光,林晓声的侧脸出现在大屏上,用略带沙哑的嗓音娓娓叙述:
不敢渴求,儿时梦想中的宇宙
如果可以,谁会在夜里伸出双手
想要去飞,却不知生命何处是尽头
我看到,萤火飘渺如星斗
……
期待明天,睁开双眼我还能够看见
毋庸在意,明日的我是否破茧成蝶
用一生所爱换一瞬翩跹
飞蛾扑火,从不是我的终点
一曲终毕,云嫣怔怔地看着屏幕,泪水早已模糊了视线。
几乎是无意识地,她勾住了方斯远的小指。
冰凉的手指被一只温暖的手反握住,谁都没有看谁,在沸反盈天的喧闹里,方斯远牵住了她的手。
抒情曲换成了激昂的摇滚乐,乐队成员悉数上台,林晓声被簇拥在中间,高声唱着。
不要怕啊,不要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