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已经很晚了,好在破伤风疫苗二十四小时内接种都有效,两人约好早晨再一同去医院。
尽管离岱夕的民宿没多少路了,弗朗西斯科还是坚持送岱夕回去。
对此,弗朗西斯科的理由是:
“你这个吸引危险的体质,一个人回去不知道又会遇见什么奇怪的事,我明天还需要个人陪我去医院呢。”
“吸引危险?弗朗西斯科,你是想说你自己吗?”岱夕笑了,回嘴道,“自我认知还挺准确的嘛。”
弗朗西斯科做了个坦然受之的表情,意思是这对他来说并不是什么负面评价。
到民宿门口,岱夕两步跳上台阶,打开楼道门,忽然回头问道:
“好吃吗?”
“什么?”
“我的辣翅啊!那么一大盒呢。”
弗朗西斯科失笑:“你还在想呢。”
“当然啊。失去的总是刻骨铭心。”她做出痛心疾首的姿态。
失去的总是刻骨铭心。
这句话在唇齿间盘桓一番后,弗朗西斯科笑说:
“那赔给你你又不要。”
说完,他停顿一下,摸了摸鼻子,瞟一眼岱夕道:
“其实,我没吃。”
“哈?你不会扔垃圾桶了吧??”
弗朗西斯科赶紧否认:“没有,给其他人分掉了。我本来也没想吃……”
岱夕看了他一会儿,愤愤道:“抢我东西还不懂珍惜。你这种纯挑事的行为,幼稚,太幼稚了。”
第二次收到幼稚的评价,弗朗西斯科挑了挑眉,笑着回道:“难道你对一盒辣翅耿耿于怀就很成熟吗?”
岱夕鼓着脸,一时不知道如何反驳,只好岔开话题说她要睡觉了,明天九点这里见。说完摆了摆手要走,却被弗朗西斯科叫住。
“明天去完医院,可以跟我一起出去玩吗?”
岱夕猛地回过头,撞上男孩注视她的灰眼睛,耳朵一下子热了起来:
“玩…不……明、明天的事明天再说!!!”
她一紧张,话又说不顺溜,随便丢下一句话就逃进了楼道。
等岱夕的身影消失在红棕色的门后,二楼窗户里的灯光亮起,弗朗西斯科才发现自己脸上一直挂着笑容。
他最后望了一眼黑暗中散发出温暖橙光的窗户,转身离开。
眼前还是熟悉的夜色,还有很长一段路,他才能回到那栋黑洞洞的房子。
但是,他好像很久没有这么期待第二天的到来。
约好早上九点,岱夕收拾好,八点五十就出门了。弗朗西斯科还没到,她就站在巷子里等。
清亮的蓝天飘浮着丝丝白云,几只海鸥披着金光滑翔而过,掠下转瞬即逝的阴影。巷子里几个店铺已经陆续营业,思念烟草店橱窗里五彩斑斓的明信片被阳光映得闪闪发亮。
来葡萄牙的这几天日日天晴,今天又是一个好天气。
欧洲大陆的阳光总是如此充沛,导致每次旅游结束,岱夕回到留学的大阴帝国总觉格外凄惨。
要是能带点阳光回伦敦就好了。岱夕漫无目的地想道。
不知不觉,她的葡萄牙旅行已经行程近半。波尔图是座小城市,景点并不算多,因而一般旅行时间也就安排三、四天,原本应当是这样的,只不过……
正想着,思绪忽然被一个熟悉的声音打断——
“到这么早,该不会是太想见我了吧。”
轻快愉悦的嗓音自耳边响起。
岱夕回头,弗朗西斯科不知什么时候已经站在她身旁,微微低头,咧嘴笑着。
世界上竟有如此厚颜无耻之人!
岱夕想反驳,刚说出一个“谁……”,话就在半路刹车——
弗朗西斯科递来一个圆乎乎的面包,还有一杯热咖啡。
“早餐,给你的。还没吃吧。”眼前的棕发男孩露出人畜无害的微笑,“不赶时间,吃完了再去吧。”
“……谢谢。”
所谓吃人嘴短,一些挑衅行为岱夕只好忽略不计。
于是两人走到大路上,找了张路边的长椅坐下。
咖啡的香气弥漫在空气里。岱夕发现,弗朗西斯科给她带的,是一个葡式可颂。
难道,他这么做,是因为听说她昨天把早餐给了人?
岱夕手里握着金灿灿、圆鼓鼓的可颂,心里不禁冒出这样的猜测。
葡式可颂不如法式可颂酥松,而是更软,带着奶香,有点像中式老面包,外头刷一层晶亮的糖浆。岱夕咬一口可颂,甜甜的。
“好吃吗?”
一旁,弗朗西斯科笑眯眯地问。
岱夕刚想点头赞同,却立刻被别的东西吸引了注意:
“你怎么还贴着昨晚的创可贴!你是不是傻瓜,会滋生细菌的!”
“嗯……忘了。”弗朗西斯科不是很在意的样子,含糊答道。
岱夕连忙放下早餐,不由分说地让他低头,伸手帮他揭下旧的那张,换上新的。
“嘶……”
弗朗西斯科装模作样地抽了口气。
“活该。贴了那么久,撕下来当然疼了。”岱夕嘴上这么说,手上的动作却更轻了。
岱夕又检查了他的手臂,手臂上的创可贴却妥当地摘掉了,伤口已经结痂。
那为什么脸上的留着?岱夕颇感奇怪,抬眼看他:
“你不会一晚上没洗脸吧?”
“当然洗了!”弗朗西斯科无奈道。
看着岱夕狐疑的眼神,他当然不好意思说自己揭了手臂上的,轮到脸上却想起什么,欲揭又止,洗脸时还小心翼翼避过创可贴的心思。
他只好说:“我在你眼中到底什么形象,我看着像个不洗脸的人吗?”
“这种事我哪知道……”
虽然岱夕嘴上这么说,但她观察着弗朗西斯科,不得不承认他一直面貌整洁,跟别的“不良少年”,甚至他们这个年纪的大部分男孩都很不一样——见到他的第一眼她就注意到了,他整个人从头到尾干净又爽利,就连指甲都修剪得整整齐齐。
不过,要说弗朗西斯科身上令人感到违和的地方,区区个人卫生又怎么排得上号,奇怪的点未免也太多了……
处理完创可贴,岱夕又拿起纸袋里的可颂吃了起来,弗朗西斯科就在旁边靠着椅背安静地等她。
岱夕一边咀嚼,一边思考起了在身边棕发男孩身上感到违和的地方。
首先就是他那一口完全听不出葡萄牙口音的流利英语。
由于出口贸易和旅游业的高度发达,葡萄牙的英语普及率很高。能用英语交流并不稀奇,男女老少都能说上一两句,即使昨晚打劫她的那个本地男人都能用英语跟她一问一答,可说到弗朗西斯科这样完全无障碍的就比较少见了。
能说成这样,刨除天赋异禀,要么是进行了严格且系统的语言训练,比如岱夕这种,为了留学每天啃书苦练出来的;要么,就是从小就生长在英语环境里,耳濡目染。
岱夕实在是想象不出弗朗西斯科在学校用功读书的样子,她猜想,多半是因为家里有说英语的家庭成员。
随即,岱夕想起弗朗西斯科那双罕见的灰色眼睛——
难道弗朗西斯科是混血?
岱夕在内心点了点头,觉得这个猜想很有可能。
不过,奇特的还不止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