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安铭,铭刻的铭。
对我而言,我最想铭刻的,其实是某个人的微笑。
世界对我来说,像一台信号不好的收音机,大部分时候是嘈杂的雪花音。爸妈离婚时的争吵,后妈陈雪娥身上刺鼻的香水味,我爸看我时那种评估价值的眼神……这些都让我想打开静音模式。
只有两样东西能让我安静下来:解数学题,和看着纪念。
纪念给我的味道像一颗薄荷糖,带着一丝清新闯入了我的世界。他坐在我身旁,背挺得很直,银白色的发梢很好看。
他紧张和做题时喜欢咬指甲,眉头微微蹙起,那样子比任何竞赛题都让我着迷。
我知道,很多人觉得我外向,朋友多。严可可、齐秋、许晨、严英……他们勾着我的肩膀叫我“安哥”,拉我去打球,去打游戏。但我总觉得和他们隔着一层玻璃,热闹是他们的,我只是个尽职的演员。
只有纪念和其他男生不一样。他安静,有点和世界的脱节感,眼眸干净,像永不融的冰晶。他不会刻意讨好,也不会刻意针对。他好像活在一个更简单美好的世界里,靠近他,我那些乱七八糟的心事就会慢慢沉淀下来。
所以当他因为体育课崴了脚,我几乎是立刻冲了过去。背起他时,他轻得像片羽毛,呼吸拂过我的脖颈。那一刻,我心里有个声音在喊:抓住他,别放手。
当时是我这个小屁孩第一次察觉心动的感受。
同居的提议,是我蓄谋已久的私心。我知道这很冒险,可能会引来闲话,可能会吓到他。但我也不想搭理那些了,我只想每天看到他起床时睡眼惺忪的样子,想和他分享同一张餐桌,想在他遇到难题时帮他解决,这就是我想拥有的权利,是我的贪欲。
我爸知道后大发雷霆,骂我“不知轻重”、“引狼入室”。他说纪念那种“娘们唧唧”的男生心思深,让我离远点,但我还是据理力争——他懂什么?害死叔叔后的他眼里只有利益和算计,他根本不配谈论人心。
纪念搬进来的日子,每天都是我人生中明亮的一天。厨房里飘着煮粥的香气,阳台上晾着我们的校服,芝麻和Lucy在脚边追逐打闹……一切编织出一种叫做“家”的假象,温暖得让我想哭。
我开始变得不像自己。比如记得他喜欢喝橘子汽水,会提前买好放在冰箱里。比如在他熬夜看书时故意敲他房门,借口问问题,其实只是想最后慰问他早点休息。比如因为他和上官茗多说几句话就心里发酸,像个幼稚的低年级学生。
严可可说我完了,“死”纪念手上了。我不承认,但其实比谁都清楚——是的,我彻底栽了。栽在那个白头发、蓝眼睛、解题时一脸认真的男孩子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