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光飞逝,恍若隔世。赵铮一笑了之,踏出殿门时,那乞儿还在问:“公子当真不试试咱临水殿里的大善人发的粥啦?公子试一试,必然会爱吃的!”
“劳烦挂念,我很喜欢。”赵铮微笑,“家中虽不宽裕,却也常常吃这甜薯粥。”随后轻轻颔首出门。
临水殿门前放粥的阿盛见他走远了,方才小声嘀咕道:“才不劳他挂念呢,白虎园一到冬天便是这个粥那个粥的,白虎都饿成病猫了……”想着,他对下一个等待施粥之人说了句“等一下”,双手合十,虔诚地祈求着湘夫人:“夫人在上,求求夫人,保佑殿下早日发达,我想大口吃肉,不想天天喝粥啊……”
赵铮走在车水马龙的街市上,不时抬起头张望这家门前的酒旗,那家屋内的招牌,竟是难得的心神明朗。在京州活了十余年,这大约是他最快活的日子。
三日后,他便能在那尊贵的俪阳殿前亲口说出他用十一年换来的心之所向,然后,永远离开这座寂寞的京城。
是以,他悠闲踱步,沐浴着毫无暖意的阳光,开心地笑着。
人群中不时有人回头瞧他,被他察觉,又迅速地移开了目光。
他后悔了,今天不该穿这件鱼鳞披风的。若是一身素服,便不会有这些窥探的眼光了。
他不喜欢万众瞩目,不喜欢被人窥视。
赵铮走得有些乏了,停在路边咳了咳,便有一女子红着脸,颤抖着手主动递上一方绣着芙蓉的帕子,话音中亦含羞带怯:“公子……请用。”
赵铮笑着摆了摆手:“不必。”他不停片刻便朝前走去,从此,世间失魂落魄的女子便又多了一人。
转过身,他的笑意迅速流逝。
他知道,人总是会被美好的东西俘获,尽管那种美好有时是短暂的,有时是虚假的,一如人心,变幻莫测。但有一点他深信不疑,来得快的东西,自然去得也快。
赵铮朝前迈步,路过一摊点心铺子时,觉得其中一种圆滚滚胖乎乎的兔子形状的白糕很是可爱,正欲问价时,忽然半路杀出个程咬金来:“把这摊子的点心都包起来,我家公子全要了!”
赵铮略吃惊,看向来人,是一个趾高气昂的小奴,他的身后,此刻正停着一顶飘散着淡淡花香的四辕马车。
马车上的人一撩轿帘:“四哥,上来吧!”
赵铮仔细瞧了瞧,随即微微一礼:“晋王。”
来人正是他的六弟,晋王赵镕。对他这个尚未有封地王号,连住都住在前朝权倾一方富可敌国的奸佞权贵被抄家后遗留下的白虎园的公子来说,尽管是哥哥,也还得朝晋王一拜。
“四哥见外了,说了多少次了,叫本王六弟便好,四哥上来说话吧!”晋王赵镕再次向他抛出了橄榄枝。
这个平日里八竿子打不着的人今日却如此反常,非奸即盗,赵铮轻笑推拒:“今日天儿好,我想走一走,晋王自便吧。”
赵镕急道:“哎哎,四哥别走啊!四哥不上来,本王便下去了!”说着,一跃下了马车,赵铮顿时觉得阳光都刺眼了几分。
原来并非阳光,而是赵镕一身风头夺日的金光。
赵镕瞧着眼前包装好的琳琅满目的点心,笑道:“没想到四哥还喜欢这种东西。”
这种东西?
赵铮微笑:“噢,我家长泰喜欢,买给他的。”
赵镕笑道:“四哥,三日后便是你的及冠礼了,本王这人脑子笨,实在不知该送些什么好,不如四哥说说想要什么,本王便送什么吧!”
赵铮踽踽前行:“有劳晋王,心意领了,礼便罢了。”
赵镕两步便轻快地追上他的三步:“哎,那怎么行!听闻四哥雅好琴棋书画,本王这里有前朝司马氏的古琴,蓝田玉做的棋子,琅琊王氏的墨宝,画……本王自己可以画了送你一副,凑个四宝,怎么样,喜欢吗?”
赵铮道:“不用。”
又是五六步追上三四步,赵镕锲而不舍道:“那,四哥平昔日子过得清寒,本王那封地三晋最不缺的便是银子,本王送他三十车到哥哥府上!”
赵铮摇摇头:“不用。”
赵镕又道:“对了,四哥平日里清心寡欲,想来缺一人红袖添香倒是真的!天上飞的,海里游的,地上跑的,四海八荒的美女,只要四哥开口,本王……”
赵铮冷冷打断他:“谢了,不必。”